为积极响应国家促进就业的号召,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升就业能力,积累工作经验,同时满足梅河口市各事业单位的人才储备需求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就业见习人员。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招聘对象:
1.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(无用工备案、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记录);
2.16-24周岁且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。
(二)基本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2.身心健康,能适应见习岗位工作需求;
3.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学历条件。
二、见习岗位和数量
(一)梅河口市项目管理和推进中心招聘10人;
(二)梅河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10人;
(三)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中心招聘2人;
(四)梅河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2人。
三、见习期限与待遇
(一)见习期限:见习期为3-12个月(不满3个月不发放补助)。
(二)见习待遇:
1.见习期间,由财政部门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助(每月1870元);
2.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四、报名方式与时间
(一)报名时间:2026年3月18日—2026年3月27日(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-17:00)。
(二)报名方式:
本人需携带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就业创业证(或失业登记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、学信网查询证明,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。
(三)报名地点:
梅河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人社局10楼1012室)。
咨询电话:0435-43030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