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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

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,宁安市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,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计划

计划招聘1人,为农业农村工作服务宣传。

二、招聘要求

1性别及年龄要求:男女不限,50周岁以下。

2.具有宁安市户籍或长期居住本地。

3.满足农业农村工作服务宣传相关工作的需求,热爱并投身于基层工作,吃苦耐劳,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。

4.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
5.能够服从组织安排,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协调能力。

6.具备完成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。

7.报名人员需经过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。

三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此次招聘岗位

1.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史的。

2.在各级公务员、事业单位等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,且处理器未满的人员。

3.现正在务工或现有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。

4.本人名下无营业执照(许可证)、营运车辆(许可证)、固定资产(门市房)等盈利性项目的,非企业高管、股东等(通过微信“电子营业执照”小程序查询)。

5.尚未解除党纪、征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。

6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。

四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
1.报名时间:2026年3月11日-2026年3月13日,2026年3月16日-2026年3月17日上午8:30-11:30、下午13:30-16:30

2.报名地点:宁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(宁安市通江路450号,鑫淼物流4楼)。

3.报名携带材料

(1)身份证复印件2份(长住人员需要提供居住证明)。

(2)户口本首页、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。

(3)学历学位证原件。

(4)2寸彩色照片2张。

(5)本人名下不存在营业执照(许可证)、营运车辆(许可证)、固定资产(门市房)等盈利性项目的证明材料。

(6)农村户口需提供失地证明。

根据报名情况,有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,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。

五、聘用管理

拟聘用人员与宁安市农业农村局签订《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》,合同期限为3年,3年期满后,劳动合同自动终止,停发各项补贴。宁安市农业农村局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。

六、联系电话

0453-76205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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